没有账号?| 马上注册
云龙论坛> 论坛 > 正文
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《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秘书处及其人员、成员国代表特权与豁免公约》的决定
1688 0

三小时之后

2023/10/25 10:47:18

新华社北京10月24日电

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《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秘书处及其人员、成员国代表特权与豁免公约》的决定
(2023年10月24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)

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:批准2010年6月8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在伊斯坦布尔签署的《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秘书处及其人员、成员国代表特权与豁免公约》。

手机二维码 手机二维码
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